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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規則

RIV為上洋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所經營之精緻洗衣品牌,你理解並同意,若您繼續使用RIV之洗衣服務,就視為您已閱讀完畢、瞭解並同意遵守以下規則的所有內容(下稱「本合約」)並註冊成為RIV之會員。

 

一、本合約之內容及修改

  1. 除本合約之內容外,您申請成為RIV會員時已經公佈及將來可能公佈之注意事項、相關使用規則、常見問題、公告或說明等,均視為本合約之一部份, 關於本合約所未約定事項,應優先適用於前述注意事項、使用規則、常見問題、公告或說明等之約定內容。

  2. 雙方同意,本公司得隨時通知變更或修改本合約,本合約一旦變更或修改,本公司將在RIV官方網站(https://www.riv.com.tw/) 重要頁面或RIV各服務據點以公告方式通知您,您如不同意該等變更或修改,應即時停止使用RIV之洗衣服務,本公司並得終止本合約,且不因此而對您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任;如您未通知不同意、或未通知欲終止本合約、或繼續使用RIV之洗衣服務,即視為您已同意變更或修改後之合約內容。

 

二、服務說明

  1. 本公司僅依本合約,對您提供高品質的洗衣服務(下稱「本服務」),服務內容詳參RIV官方網站或服務據點內公告之說明,包括但不限於會員計畫、一般業務價目表、洗滌清潔/維護保養/其他專業處理方式等說明。

  2. 本公司保留視衣物情形是否收件之權利,且若有需特殊洗滌處理之衣物,本公司將按當下基本牌價標準額外報價。

  3. 本服務之價格應依本公司之各服務據點人員向您提供的最終報價為準。

  4. 本公司對本服務之基本牌價有視物價指數或經營策略等調整之權利,若有調整,將事先於RIV各服務據點以公告方式通知您,您如不同意該等調整,須即時停止使用RIV之洗衣服務,本公司並得終止本合約,若您同時有預付費用餘額,本公司得逕按本合約第七條之規定退回。

 

三、洗衣憑單或其他憑證

  1. 本公司於向您收受送洗衣物後,會開立洗衣憑單或其他相關收據(下稱「洗衣單據」),載明本公司聯絡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名稱、電話、地址,送洗衣物明細、數量、價格等)並交付予您。

  2. 您有義務向本公司告知聯絡方法,俾本公司得記載於洗衣單據或本公司服務系統。

 

四、送洗衣物之檢查與點收

  1. 您於送洗衣物前,明知該衣物有特殊污漬、裂縫、鈕釦鬆動或其他因洗燙而可能毀損衣物之情形者,於交付衣物予本公司時應予告知。若您怠於告知,致損害發生或有擴大情形,本公司之賠償責任得減輕或免除之。

  2. 本公司於收受送洗衣物時將從速檢查,發現衣物有前項之情事時,將立即告知您,若本公司怠於告知致損害發生或有擴大情形,本公司應負賠償責任。

  3. 本公司於收受送洗之衣物內發現貨幣或其他物品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並返還之。

 

五、送洗衣物之領取與檢查

  1. 您可提示洗衣單據或可表示您個人身份之證明領取衣物。

  2. 您委託第三人代領衣物時,您或受委託之第三人應釋明衣物送洗之事實,本公司得請求出示身分證明並請求簽收,後您即不得再以原洗衣憑單或其他相關收據請求領取衣物。

  3. 您領取衣物後應從速檢查;如發現應由本公司負賠償責任之事由者,應即告知本公司。若您有怠於告知之情形,不得請求賠償。

 

六、洗燙處理方法標示之檢查及洗燙處理方式

  1. 本公司於收受送洗衣物時,將檢查有無洗燙處理方法標示(下稱「洗燙標示」)。

  2. 送洗衣物有洗滌標示者,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公司將依該標示洗滌衣物。

  3. 送洗衣物無洗滌標示者,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公司將依其專業知識及經驗定其洗滌方式。

  4. 本公司證明因洗滌標示不正確,或依您指示之洗滌方式,致送洗衣物毀損(例如損壞、縮水、變形、變色、掉色、褪色、移染、污漬、起毛、脫線、勾紗、裡襯剝離、副料剝離、硬化等情形者)或滅失者,不負賠償責任。惟本公司明知或因過失而不知洗滌標示不正確者,或明知您指示之洗滌方式不當而未告知者,不在此限。

 

七、預付洗衣費契約之終止

  1. 您的預付費用無使用期限,且您得隨時通知本公司終止預付洗衣契約,若是因您個人因素欲退會員計畫之預付費用不再使用,請與本公司服務人員聯絡。

  2. 您理解,若預付洗衣契約終止後仍有餘額,不論您之前的預付方式為現金/信用卡/電子支付等,本公司將以電匯方式將餘額存入您指定帳戶(限您本人之中華民國境內帳戶)。又,餘額將以扣除您實際使用之金額後計算,不包含優惠活動所贈送之禮遇金額、紅利點數等額度。

  3. 又預付方式及內容如有爭議者,將以本公司系統所紀錄之資訊為準。

 

八、洗衣期間之約定及本公司保管送洗衣物之義務

  1. 本公司應於約定期間內完成洗燙工作,以備您領取;未約定期間者,應於收受送洗衣物日起十五日內完成之。

  2. 本公司逾前項期間五日,仍未完成洗燙工作者,洗衣費用應予減半。逾前項期間三十日,仍未完成洗燙工作者,洗衣費用應予免費。

  3. 您未於第一項期間屆滿後領取衣物者,本公司仍會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免費保管一個月。

 

九、 您的取回義務

  1. 您應於前條第三項所定免費保管期間內取回衣物。

  2. 您逾前條免費保管期間仍未取回衣物者,本公司得按每件每日依洗衣費用千分之一金額計收保管之必要費用,但其金額不得逾保管六個月時之保管費用總額。

  3. 前條第三項情形,本公司並得定六個月以上之期限,通知您取回衣物,如您未於前項期限取回衣物時,應再行催告並聲明如不於期限內清償,得就其留置之送洗衣物取償。
     

十、衣物不能返還時之賠償金額

  1. 送洗衣物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遺失、被竊、失火、滅失或其他情形而不能返還者,您不得請求返還原衣物。您或本公司能以發票或其他單據證明送洗衣物之價值時,應考量折舊等因素,計算其賠償金額。

  2. 前項情形,您未能提出發票或其他單據者,除有第十二條情形,得另行約定賠償金額外,依下列方式定其賠償金額:

(一)    於第八條所定保管期間內所生者:依洗衣費用之二十倍賠償之,但最高賠償限額以一萬五千元整為限。

(二)    逾第八條所定保管期間所生者:依洗衣費用之十倍賠償之,但最高賠償限額以一萬元整為限。

(三)    洗衣費用為優惠價者,仍依無優惠價計算賠償數額。
 

十一、衣物毀損時之賠償金額

  1. 送洗衣物發生毀損者,本公司應賠償其減損之價值,減損價值之金額依當事人合意定之,不能合意者,除有第十二條約定情形,得另行約定賠償金額外,依下列方式定其賠償金額:

  2. 本公司明知洗燙處理方法標示不正確或明知您指示之洗燙處理方法不當而未告知,致送洗衣物毀損者,其賠償金額以不逾洗衣費用之十五倍為限。其因過失而不知洗燙處理方法標示不正確者,以不逾洗衣費用之十倍為限。

  3. 本公司未依照洗燙處理方法標示或未依約定方式洗燙,致送洗衣物毀損者,其賠償金額以不逾洗衣費用之十五倍為限。

  4. 送洗衣物無洗燙處理方法標示,而本公司未依其專業知識及經驗定其洗燙處理方法,致送洗衣物毀損者,其賠償金額以不逾洗衣費用之十倍為限,其因其他過失致生毀損者,亦同。

  5. 前項賠償金額以不逾重置價格為限。洗衣費用為優惠價者,仍依無優惠價計算賠償數額。

 

十二、特殊賠償金額之約定

  1. 您送洗之衣物價值特別昂貴或具有特殊意義者,得事先另與本公司約定該衣物之洗衣費用及因洗燙或保管之過失致生滅失或毀損時之賠償金額。又,若您事先與本公司另行約定送洗衣物之毀損或滅失時之賠償金額(下稱「指定賠償金額」),您同意於該衣物送洗時先行支付指定賠償金額20%之服務手續費。

  2. 衣物材質、配件特殊或有特殊污漬,本公司依專業知識及經驗判斷經洗燙後可能造成滅失或毀損者,將先行告知您,並與您議定特殊處理費,取得您同意後,始得洗燙。

  3. 又,該衣物經洗燙後造成毀損之程度,若有超出約定範圍者,其賠償金額不受第十條、第十一條之限制,但不得低於洗衣費用及特殊處理費之二倍。

 

十三、重大毀損擬制為滅失之約定

  1. 送洗衣物毀損程度重大者,視為第十條之滅失。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毀損程度重大:

  3. 送洗衣物嚴重縮水、變形或其他嚴重毀損情形,致不適您穿著者。

  4.  送洗衣物嚴重毀損致未能達到原設計功能者。

  5. 送洗衣物移染、變色或其他嚴重喪失美觀之情形,致您不願穿著者。

  6. 其他毀損程度重大者。

 

十四、隱私權保護

  1. 尊重您的個人隱私是本公司的基本政策。所以,本公司一定不會在未經您合法授權時公開、編輯或透露您的個人資料,除非有法律許可要求或在誠信的基礎上認為透露這些信息是必要的,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情形:
    (一)為遵守有關法律規定,或受司法機關與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
    (二)為維持並提供本服務正常運作所需。
    (三)維護本服務相關的商標或商譽之維護。
    (四)在緊急情況下竭力維護會員的個人和第三人的隱私安全或合法權益。

  2. 有關您個人資料之詳細規範,請參照本服務之隱私權條款

 

十五、本服務智慧財產權保護與軟體授權及下載規範

本服務所提供之影片、文字、聲音、圖形、電腦程式、商標等,其智慧財產權均屬於本公司或其授權人所有,非經本公司合法授權之利用行為,均屬智慧財產權之侵害。

十六、保證及責任限制

  1. 您明確瞭解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除本合約或另有規定者外,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前述不擔保之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商業適用性、特定目的之適用性及未侵害他人權利。

  2. 本公司特別聲明對以下事項並不提供任何保證:
    (一)本服務符合會員及一般使用者之期待或需求。
    (二)本服務以永久、及時、不受干擾、安全、穩定、無錯誤的方式提供。

十七、衣物照片之約定

  1. 您同意本公司得單獨拍攝及使用您送洗衣物之照片(下稱衣物照片)來展示或宣傳,且本公司保有視覺設計之著作權利。

  2. 您同意授權本公司以永久、無償方式使用衣物照片,並授權本公司從事本條第3、4項所述行為,本公司得以各種方式呈現衣物照片之全部或部分,並可公開發表及擁有著作權賦予著作權人之權益。

  3. 本公司可能公開衣物照片於本公司之官方社群平台(如Facebook、Instagram粉絲專頁),或其他本公司行銷宣傳之實體或電子通路使用。

  4. 本公司承諾不將衣物照片發表於非正當管道,如有此情形,您得立即終止本公司使用衣物照片之權利,並通知本公司立即將衣物照片自前項所述平台或通路下架。

 

十八、其他

  1. 本合約使用或說明之各條標題,僅為查閱而設,不影響有關條款之解釋、說明及瞭解。

  2. 本合約所定之一部份條款被司法機關確認為無效時,並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經司法機關認定為無效或不構成契約內容之一部之條項或約定內容,應依相關法令規定所允許之最大可能範圍內,為與原約定內容相符之解釋或補充。

  3. 本合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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